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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九十二章 乐只君子,福履绥之(2)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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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便那是她的亲哥哥结婚,但按理来说,嬴荷华是对外宣传的一个快要死了的公主,不当出现在长公子的婚宴。

许栀不想让郑璃为难。于是将一顶轻盈的纱帽拾起来,“您觉得,明日我戴面纱好看些还是头纱?”

郑璃看着她,良久没有说话。

许栀虽然很参加扶苏的婚礼,但眼下,见李斯则是更为紧迫的事情。

可若芷兰宫大门紧闭,她总不能让李斯像李贤那样翻墙走后门。

她飞快的把手里那顶绣帽给搁了下来,“…那我不去王兄婚宴。我去华阳宫陪祖母?”

郑璃也拒绝了她这个想法。

许栀不想再用过去那种孩子气的方式同郑璃说这些事,她看着案上的博山炉,垂下头道:“母妃是不要我去婚宴,还是不让我见什么人?”

郑璃知道这个炉子的来历。去雍城前,李贤送给她的。

但要比许栀所知要更深一些,比如这个博山炉产自兰陵,赠给李斯的人并不是墨柒而是司马澄。

而郑璃清楚到底有多少流言袭击着嬴荷华。

漩涡之中,郑璃不会慎独。

李斯此人,从郑璃到秦国的第一天在吕不韦府中看到他的时候,她就认定这个人会是秦国的幸运与劫难。

嬴政大抵也不知道,郑璃初见李斯的第一眼并不是她怀着扶苏在梅园的时候。

而是更早一年,她尚秘密在昌平君府中,一日,昌平君带着她到吕相的府中作客。

那才是她在秦国看到李斯的第一次。

案上,昌平君与吕相国推杯换盏,将她的出现立即定为——秦楚国婚。

吕不韦命令他身边的一员郎官书记中核要。

那个长得唇红齿白的同为楚国来的郎官就是——李斯。

“你似乎对秦国很陌生?”李斯问。

郑璃那时想到的是满目疮痍的韩国,被韩国灭掉快五十年,却无法忘记仇恨的郑国王室,她声音放得很缓,“嗯,不过对我来说,陌生的地方总比熟悉的地方好。”

李斯笑了起来。那时候的嬴政不过十五岁,可他已经背负了整整九年被抛弃的仇恨。可嬴政在提起他在赵国那段时光,尤其是提到那韩国的时候,总是抱有一种别样的仁慈。

李斯在看到嬴政望向郑璃那震惊的目光中就想通了这一点。

这种仁慈是因为郑璃。

年少不可追寻之璀璨,于今日踏着泥泞的算计重新走到他面前。

这对一个王来说并不妥当。

年轻的李斯要比年迈之后更富有热血与理想主义。所以他后来才敢在嫪毐之乱之中认可嬴政的做法。

那是血腥的过去。咸阳王宫落入嫪毐之手,就连蒙骜都劝嬴政不要急驰回宫,“芷兰宫守卫重重!当是嫪毐之引!大王保守妥善为上!”

唯一一个敢对大王说——此时回击才为上的人就是李斯。

彼时的李斯哪里能想到,这会是打开嬴政对他信任的最初一把钥匙。

对嬴政来说,他挽救了自己丢失掉的童年。

他曾眼睁睁的看着他自己的父亲,最信任的仲父活生生将他和他的母亲丢弃在赵国。

他不能让这一幕再发生在他自己身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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